规范规定:
根据GB 27950-2011《手消毒剂卫生要求》中要求,易挥发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30天,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60天
其他医院循证研究:
华西医院:3M(9250P)速干手消毒剂在启用外科手消毒液开启后有效期后65天乙醇浓度仍在有效范围内。使用该产品进行卫生手消毒的合格率均为100%。结论:3M(9250P)速干手消毒剂在启用后的第65天仍具有有效的卫生手消毒能力。
研究局限性:只针对一种速干手消毒剂进行研究。
资料来源:《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5(11) 2615-2616
国家疾控中心:同一品牌3种不同规格醇类手消毒液样品在开启180天内进行多次检测,3种样品均未出现微生物污染,普通瓶装和自动感应分配器包装乙醇含量无明显变化,手动分配器包装下降幅度不超过1%。结论:该醇类手消毒液开瓶后使用有效期可达180 d。
资料来源:《中国消毒学杂志》,2018,32(2)
广东某医院:广东某医院对A、B两种品牌速干手消毒剂开启30天后乙醇浓度与杀菌能力测定。结论: A、B品牌的速干型手消毒液开启3个月后仍具备合格的乙醇含量和杀菌能力。
资料来源:《中国消毒学杂志》 , 2017 , 34 (4) :329-331
探讨:
醇类开瓶倾倒会挥发导致浓度下降,而按压式由于密闭性比较好,启用后是否会挥发,尚不得而知。对于这个难题,除了可以开展相关的研究,以数据为依据来制订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操作规范之外,还可以从管理方面进行改进,比如换用小包装、每两床共用一瓶、将频繁使用地点与非频繁使用地点配外科手消毒液开启后有效期置的手消毒剂进行调换等,以尽量避免开启后长时间使用不完的情况发生。
提醒:
对于已开启的手消毒剂超过30天仍未使用完毕的,应从科室管理方面进行讨论,是否存在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过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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